老人去世后,子女协商将房产留给一个人(主要照顾老人的儿媳),如何办理手续?

老人去世后,子女协商将房产留给一个人(主要照顾老人的儿媳),如何办理手续?我的奶奶94岁,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我父亲伺候。奶奶有5个儿女,分别是我大爷、我爸和3位姑姑。此前,奶奶曾立有遗嘱(公证的),将房产留给我爸。
但2个月前我爸因病先于奶奶去世。现在奶奶去世了,如果奶奶的其他4个儿女都同意将此房产给我妈妈或给我,请问我们需要走哪些流程?办理哪些手续?因为这些儿女都在外地,较难聚齐,想尽量少来回折腾把事情办好。

必须要所有有关系的亲戚,回来签订放弃协议,这样才能够办理继承。所有有份继承财产的亲人,都要回来签订,放弃协议。然后拿你奶奶的死亡证和你爸爸的死亡证,就去办理继承。追问

谢谢。是我奶奶的所有儿女都要一起去公证处签字么?可以把材料拿回来家里让他们挨个签字么?

追答

不行的,必须要你奶奶所有的儿女到公证去那里签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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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6
只要他们在委托遗嘱(公证书)上签字,就可以凭此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留给你家追问

需要他们一起去公证处进行签字吗?我去公证处领取想换文件拿回来找他们挨个签字可以吗?

追答

当然可以,快递签字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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