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