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工作量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的方法:
①提取折旧的折旧率是2/n,分子为2是对“双倍”的意思,这点理解对计算很重要。
②前面若干年期间,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残值的,最后2年才考虑残值。但是必须注意,需要根据将已经提取了的折旧逐年扣除来计算固定资产净值,然后进行残值计算。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最后2年是平均核算。公式表示为:(固定资产原值-已经提取了的折旧-残值)/2,可以这样理解,最后2年是平均计算的。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
注意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帐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
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帐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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