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对外销售一批货物,共收回款项119000元,其中包含收取的增值税17000元,

某企业对外销售一批货物,共收回款项119000元,其中包含收取的增值税17000元,延期付款利息1000元,运费1000元(该运费的发票开给销货方),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多少,请教高手详细讲解,多谢!

销售额=累计收回金额—代垫运杂费—融资或延期付款利息—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0—1,000—1,000—17,000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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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指定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所以2000元应该缴纳增值税 2000/1.17*0.17=290.6
290.6+17000=172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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