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的问题

我们公司职工薪酬的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是一样的(没有交过个税,没人超过3500)。那就不用调整。但是福利费账载金额大概6万多,福利费税收金额要求是按第“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的孰小值填报;那不就是0吗?最后我们福利费要全额调增?! 这个到底怎么处理呢?

第1个回答  2019-04-16
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福利费,并不是按“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x14%的孰小值填报的,而是按“税收金额”x14%的计算结果,来填报的。如果“税收金额”x14%计算结果大于6万多,不用调增;如果“税收金额”x14%计算结果小于6万多,差额要进行调增纳税。如你工资薪金“税收金额”为46万元,福利费为6.3万元,46万元x14%=6.44万元,此时福利费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都是6.3万元。如你的工资薪金“税收金额”为42万元,福利费是6.3万元,42万元x14%=5.88万元,6.3-5.88=0.42万元,此时福利费账载金额为6.3万元、税收金额为5.88万元,纳税调增额为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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