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的“副作用”,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临床表现形式。副作用是指在治疗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且机体感觉不适的药理反应。如局麻药物引起的头昏、低血压等。随着治疗目的的不同,副作用也可转化为治疗作用。如阿托品具有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加快心率等作用。在全身麻醉时利用它抑制腺体分泌的作用,其松弛平滑肌引起腹胀或尿潴留是副作用;在利用其解痉作用时,口干和心悸成为副作用。副作用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一般较轻微并可以预料到,所以可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或减轻。
过敏反应也称为变态反应,也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临床表现形式。过敏反应是一类免疫反应,非肽类药物作为半抗原与机体蛋白结合为抗原后,经过接触10天左右的敏感化过程而发生的反应。当发生药物过敏时,可应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皮肤局部治疗药或抗感染药物进行及时治疗。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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