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如何申报?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未开具发票收入应填入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次,申报征收增值税。

上个月销售货物未开具发票,但已经申报缴税,这个月补开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上个月销售货物但是未开具发票,申报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5栏“未开具发票”。这个月补开发票的,在第5栏“未开具发票”填写对应的负数冲回。而开具的发票信息则填写在对应的第1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残值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公司原来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如果现在要调低残值率或调零残值是否可以?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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