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盖章也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场签署,其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同时指出:
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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