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明知其没有权利将房屋外租(因为是公房,房东只有权利自住但是没有全力外租),仍然将房屋进行出租并收取房租,这属于非法所得吗?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否有义务进行处理?现在房屋要被收回,房东有没有义务赔偿租户的损失,对租户是否构成诈骗(谎称其有权利出租该房屋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