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购过程中,遇害到一件烦心事。网购全新品,发来的是二手品,反被店家诬告是客人损坏的,叫赔钱,怎么办??无助了。京东海尚乐器专营店(店家注册地:上海)声称:“海尚无假货“。但却有二手货。海尚标称“假一罚十”在网上也算小有名气。客人买的是进口全新萨克斯笛头(朱迪 风火轮 ),但万万没想到,商家却给客人发一个已经磨损的二手笛头。客人收到货打开包裹第一时间把情况告知了店方客服,但商家打死不承认,以入口产品开过封条为由拒退货退款。经京东协调,店方同意和解退货退款,店方收到退货后先是谎称没有收到货,叫客人再支付货款,后又反诬陷笛头是客人弄坏的,给客人发支付码,叫客人赔款。此商品无任何中文信息,更无生产日期,合格证,检验证,三包服务卡,质量检测报告等。入口产品不能证明其是否安全,特别是二手入口的产口,对客人健康构成危险。客人提出看不到商品任何信息,店方让客人到M国生产地检测,由M国出个检测报告,才能证明其真假或是否是二手品。。。对于在中国市场销售进口产品(入口产品)有什么规范要求?消费者如何维权?现在,我想起诉不良商家,怎么在网上通过法院打官司呢?
通过前述您的描述,实际就客人购买“萨克斯笛头”店家与客人已经达成和解“退货退款”(也可以理解为是新的履行协议),在如此的情况下:
客人的主要义务:保留物流和签收记录证明您已经履行退货义务即可。
店家的义务:其余的就店家所说的是客人弄坏的或者要求客人支付货款或赔偿款实际都属于店家的主张,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都应由店家举证说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就本事件的诉讼(通过法院打官司):诉讼的基础要求是需要有诉讼请求(即客人需要通过法院实现什么,例如店家的诉求“要求支付赔偿款”),在本事件中,若您已经收到退款,实际您的主要诉求已经实现,其余的实际都应店家的诉求(捉急的是店家)。
相关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5.建议:若您确认要起诉,建议先明确您的诉讼请求。然后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政务综合——一审民事案件立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