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5
你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二条中的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这句话的解读是,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既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不得办理退保手续。所以你已参保缴费4年的钱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是不能退的。
其实,从理财角度说,退保是很不合算的。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是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交,而入个人账户的只有8%。另外的12%已入社会统筹基金,在原来可以退的情况下,也只能退个人账户中的8%部分。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即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领取养老金。你如果再继续缴费11年,就达到累计15年了,这时再停交就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按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
再说,到达退休年龄时,每月退休金也可能达到4000-5000。一般情况下,4-5年的时间就可将自己缴费的部分返还了, 以后享受的都是赚的。所以现在许多人都在千方百计想参保,这在百度提问中也可以看到,这也是考虑自己长远的利益的所为。何况现在所说“延迟退休年龄”还是在探讨阶段,能否实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还是个未知数。
所以,本人用劝我亲朋好友的一句话:“养老保险还是坚持缴满15年,这对自己有益”,也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