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扩展资料

贫困村

1.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2.退出程序。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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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0

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分数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  

退出条件: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①一达标,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全国扶贫标准,贵州省达标线分年度指导数为:2014年2800元、2015年2968元、2016年3146元、2017年3335元、2018年3535元、2019年3747元、2020年397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下式计算:  

农民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式中: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种养殖业收入、经果林经营收入和其他家庭自主经营收入(家庭经营超市、商店、小卖部、饭店、幼儿园、养老院、工厂、建筑队、货车运输、客车运输等收入)。纯收入计算要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工资性收入——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简要理解为务工或其他工资性收入。外地务工,要扣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  

财产性收入——指家庭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等。  

转移性收入——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中,长期性、有稳定来源的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  

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包括:  

a.赡养金;  

b.五保金和1年以上低保金;  

c.养老金;  

d.长期抚恤金;  

e.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  

f.残疾补贴;  

g.3年以上的资产性收入(如土地整治、旅游园区、光伏、设施农业、水利发电、矿产等);  

h.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  

②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  

“不愁吃”,指粮不愁,且根据群众饮食习惯有细粮保障,并拥有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食物;  

饮水不愁,一是供水方式可以是集中式供水、自引山泉水、自取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钻取地下水等。小水窖建设规模户均不低于5m3,备有沉淀池、过滤池,水体保持清洁,积雨面(坪)无污染,水容整体有土壤覆益,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水质变化。  

二是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平距离不超过1km,垂直距离不超过100m。  

三是人均日用水量不少于35kg(L)。  

“不愁穿”,指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能力自主购买或通过亲属购买,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要求夏有单衣、冬有棉衣,被褥足以越冬。  

③三保障,即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义务教育有保障  

6-16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学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的。  

基本医疗有保障  

a.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b.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适当给予补贴;  

c.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  

d.全面落实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  

住房安全有保障  

a.安全住房: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A级、B级的为安全住房,不需改造。  

b.就地改造危房: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C级、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和改造,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标准。  

c.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并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  

扩展资料:  

贫困户退出程序:

(1)确定目标。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行政村确定预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民主评议。每年11月底前,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上报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户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由县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  

(4)备案销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户退出结果逐级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号标注。  

参考资料来源:思南县人民政府-贫困户识别、退出标准及步骤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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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18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一核心、两不愁、三保障。

一、一核心,即让贫困家庭的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平均水平。这是脱贫验收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贫困户退出是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

二、两不愁,即吃穿不愁。主要是要抓低保兜底,帮助没有生产能力或生产能力脆弱的贫困户保底脱贫。2017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270元提高到305元,提高了35元。2018年提高到355元/月/人,2019年提高到405元/月/人,2020年提高到470元/月/人。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代缴100元/人/年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三、三保障,即全力保障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1.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接受9年制免费义务教育);

2.基本医疗(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对贫困人口实行免交参保金、设立扶贫病房(病床)享受“三免四减半”,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5000元)_;

3.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面积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为主要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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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4-18
贫困户退出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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