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月十号,我从日本回来,带块表,表是别人送我的,让海关给扣了,让我叫百分之六十的税*

2018年一月十号,我从日本回来,带块表,表是别人送我的,让海关给扣了,让我叫百分之六十的税*或者,让我带回日本,因为十天我还得回日本,表上标签,价钱在20000人民币吧,等我晚上到家,机场海关给我打电话,说表必须缴税,要不就扣了,不可以带回日本了,而且是百分之六十的税,我不太明白,1百分之六十的税对吗,2海关对表是怎么定价的,3我具体要叫多少钱的税,4海关给我留个纸条,说十天后可以带回,给我开了个,认领条,现在又说不可以带回,感觉太不讲理了,当时不说明白,,不叫百分之六十的税就,没收了,求大神,谢谢啦

带回超过5000rmb的货物邮寄超过1000就要缴关税。50万日元之内的免税。

1、超过1万元手表,关税是成交价格的30%;

2、关税视产品不同,税率会有不同变化,普货一般在3%-6%之间,纺织品、皮具税率较高,一般为8%;

3、消费税是固定的税率,6.7%;

4、消费税,这个税率亦固定,为17/63,不过地方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与以上两个税不同,它的方法为:地方消费税乘以17/63 三者相加即为你需要支付的税,这个在税单上都会有体现。

免税(duty-free)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也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

扩展资料:

海关法关于海关管理进出口和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八十五条 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参考资料:海关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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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2
好好跟海关认错,这个确实是有明确法条规定的,超过5000了,你也没申报,你跟海关的硬顶没有任何好结果,最后给你移交缉私局就完球了,你这交60%税是一万二,你看看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要是不行,你跟海关好好交流,看看还能不能办个退运给你寄回日本,下次你再进来把表盒扔了戴手上就得了,你弄这么齐全的包装都没法认定你是自用
第2个回答  2018-01-12

新税法是这样的。
1万元以上的属于高档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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