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

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好义镇双全村

一、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我县是东江文明发祥地之一,是客家古邑,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是进一步摸清县情,全面保存自然村落中的历史人文印记,抢救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化工程,可填补县情空白,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紫金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若干自然村连成一片、普查内容无法分割的,以成片的村落为一个普查对象。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编纂出版《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

在普查基础上,按省统一规范与体例,编纂《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以下简称《调查》),作为《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分卷,由省统一印刷出版。

(三)建立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广东省情数据中心和河源市情数据中心,建立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数据网络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较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县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下发相关文件及资料,明确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动员部署并启动普查工作。

2016年12月始,各镇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并全面开展普查工作。

2017年8月底前,各镇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和《调查》一书条目初稿编写。

2018年3月底前,县完成《调查》书稿总纂、送审。

2018年9月底前,市完成《调查》一书的审查验收。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一书的印刷出版和普查资料存档,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实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完成好普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1、县政府成立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成立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编纂委员会,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一套人马,组织领导《调查》编纂出版工作。

2、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文联等单位作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充分发挥专家的审核把关作用。

3、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县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1、县普查办设在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存档。县普查办成立紫金县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编辑部,负责普查资料复核和《调查》总纂。

2、各镇是本次普查工作实施主体,负有重要责任,应由政府“一把手”牵头,成立本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领导负责抓落实,并抽调2名以上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好、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干部为本镇普查员,负责本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省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等。

主要任务为:每个自然村填报《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1份,并根据普查表内容撰写《调查》条目初稿(即“村落历史人文概况”)资料1篇。“村落历史人文概况”资料要求内容基本涵盖普查项目,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传统村落、古村落、特色村落不超过3000字,并根据相应内容随文插入图片2~4幅(含1幅反映村落全景或村容村貌的照片, 图片要求500万像素以上,附文字说明)。

3、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在《调查》编纂中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4、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县地方志办等单位为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5、因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镇务必于12月5日前将本镇普查工作小组成立文件、普查工作分管领导及普查员名单(附件)报县志办备案(以便及时上报到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充分利用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网络报送系统账户上报自然村落资料),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本镇普查的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和《调查》一书条目初稿编写。

6、各镇除配备专(兼)职普查员外,要在各村建立普查联络员队伍,并广泛发动各村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村中长老、族谱修编理事会、离退休干部、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文史爱好者等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与参与。

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的创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文化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镇、各单位的通力协作才能如期完成。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我县按 时保质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普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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