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文言文的一篇记述,古代一个小孩机智地杀了拐卖他的两个匪徒,回忆不起具体什么情况了,能告诉我么?

如题所述

这篇文言文的名字叫《童区寄传》,作者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原文是: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日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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