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小拇指从手指甲处断了,可以认定几级伤残,可以享受工伤哪些待遇,谢谢!

我属于临时用工,没有各种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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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9
伤残等级根据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作出,你的情况很可能构不成伤残,最坏也就是十级伤残,如果不构成伤残是没有赔偿的,公司只负责医药费和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
如果是十级伤残的话按照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追问

我属于临时用工,没有各种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追答

没有劳动合同这就要举证证明你在这个厂里面工作了,工资单,打卡证明,证言都可以,以证明你们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样享受上述待遇

第2个回答  2012-05-29
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等级。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21
你的凭上十级伤残了吗,我跟你一样。
第4个回答  2012-05-29
十级伤残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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