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属于董事职权的是( )。

A.提议召开董事会
B.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C.报酬请求权
D.签字权

【答案】:BCD
董事的职权有:(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字权,此项权利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如募股文件、公司设立登记文件等上签字;(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提议召开董事会属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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