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是登记后买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他现在带

请问:我们是登记后买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他现在带着小三在外面过了有二年多了,一直没有联系我,问他父亲也不知道,请问向我这种情况离婚房子法院会怎样判呢?

获取他找小三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他什么都得不到!不然正常离婚,他是可以分割财产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25
登记后买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个人的名字,住房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离婚时候,需要夫妻俩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女方只要有对方与人同居证据,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就分割共有财产和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