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深圳,我办的是综合医疗,但长驻福州工作,怎么才能享受社保福利,在福州医院看病如何报销?

我只是所有外派人员中的一个缩影,人员都分配在全国各地,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保证我们自己的福利,在社保中是否有有相关法律说明。如果两城之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办理手续和程序会不会很麻烦和复杂!

办理深圳的综合医疗,只能在门诊费用发生的12个月内凭相关证件单据回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报销现金,冲抵社保卡的金额。住院费用如果是深户的可以办理异地备案,费用发生后12个月内回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审核报销,如果是非深圳户籍还不能备案,只能降低报销比例,回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审核。
门诊费用不会很麻烦,因为就是将你卡里的钱转为现金;可以一年内把费用和证件交委托人办理。但住院费用会比较麻烦,因为那是共济基金里的钱。
如果公司条件允许,可以到福州fesco之类的单位购买当地的社保,或购买集体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公司条件不够的话只能走现金报销的途径。而且不要快到有效期结束才去办理,这样缺什么资料都可以补交到。
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的在线办事有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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