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如题所述


现在很多人都会拿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但是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并不是像想象的那样简单,如果中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容易引起一些纠纷事故,在碰到了抵押房屋买卖纠纷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下面来说说抵押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抵押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登记,经登记的抵押权具有物权效力,可以对抗购房者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抵押权要大于购房者的权利。但如果购房者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明知该房屋已出售,而后为实现债权设定抵押权的,恶意损害第三人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登记后,出卖人就该房屋向他人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不能对抗购房者的请求权。
3、房屋先设定抵押后又出售,购房者与抵押权人利益冲突如何处理?房屋设定抵押权并经登记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又予以出售,涉及抵押权与购房者权益冲突的有以下两种情形。
4、如果出卖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5、如果出卖人已通知抵押权人的,对该物的处分已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可提前实现其债权;如果已告知购房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情况,购房人仍然买受的,属于买收人自愿承担风险,法律上也不保护这种情形。
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
2、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3、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上述文章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抵押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以及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的详细知识了,相信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碰到抵押房屋买卖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镇定处理,不要慌了手脚,先找到原因再依据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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