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判刑但没偿还债务能力,债务并没有使用在家庭生活中,妻子及子女会被牵连为他还款或坐牢吗?

如题所述

  一般不会的。
  先说配偶一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有的认为是“推定”)为共同债务,但允许配偶以证据来反驳(比如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借钱是用来赌博,仍予以出借,此时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配偶一方可以主张系个人债务,不负偿还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谈到坐牢,更不可能了。法律有个很重要的“精髓”就是“不强人所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时,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为该罪要求有能力执行而却拒不执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至于子女,更不用说了,道义上其可以自愿做到“父债子还”,法律上无此义务(除非发生遗产继承等极其特殊情形),谈不上受牵连或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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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5
只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和妻子无关
第2个回答  2015-12-25
不会的
第3个回答  2015-12-25
不会的哦哦,这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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