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逮捕到移交检察院起诉,法律时效是多久

我有个叔叔今年5月20号因团伙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到现在9月21号已经4个月了,但是没有被移交检察院起诉,这正常吗, 现在人也看不见,我想问问,类似的案件最长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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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1
需要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就会申请延长时间。宣判前的日期可以在宣判后折抵刑期追问

那最多可以延长多久啊

追答

如果向最高检申请且通过。有可能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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