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初直接告知我们的税前薪资是多少 试用期按照工资的80% 再扣掉社保公积金支付的,可是试用期结束后 依旧还是80%美其名曰 20%的绩效工资是年底发 在合同中并未体现 请问这么做合法么
那应该怎么做呢 不能想当然 要有法律依据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