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王某拒不履行判决,李某在什么期限之内依法向哪个法院?

民事诉讼法

二审维持原判,王某作为当事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或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期满后二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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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3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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