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辞职,但是老板不让走,走了没有工资,必须强制劳动一个月才能走,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拖欠工资,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工资,仲裁是免费的。

    如果给个人打工,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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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9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 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即辞即走的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未经同意就走人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可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去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第2个回答  2019-05-14
哪个老板这么牛?打电话向劳动局投诉!
深圳市劳动局 投诉电话12333追问

投诉了会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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