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办[2005]28号
关于举办全国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交流与研讨会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招投标法》实施五年来,对于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一年来,有关配套法规陆续出台,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明显提高,建设项目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大幅上升。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主办的“全国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交流与研讨会”已成功举办五期,课程满意度在80%左右。为使相关单位进一步了解现行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业务能力,减少和避免工作中的失误,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将举办第六期“全国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交流与研讨会”,请相关单位根据需要派人参加。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公司,材料、设备生产销售单位,招标公司,金融、咨询机构等。
二、会议内容
1、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程序、方法和案例分析;
2、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投标策略、技巧;
3、我国政府对招投标的管理及现行政策规定;
4、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与合同管理;
5、工程项目的监察与审计;
6、工程招标投诉及案例分析;
7、交流、研讨。
三、拟邀请演讲嘉宾
江 华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招标监管处
董红梅 建设部标准定额所处长
程国顺 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助理调研员
王荣年 国家环保总局项目官员、亚洲开发银行种子教员
毛林繁 国家发改委专家、国信招标公司副总工程师、博士
刘 慧 《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起草人、国际关系学院院长
唐广庆 资深招投标专家、水利部原副总工程师
王瑞芝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5年6月9-12日 北京•京铁大酒店
五、相关费用
1960元/人(含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615室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 王 海 联系电话:010-51523635
E - mail:
[email protected] 传 真 : 010-51523586
附件1:参会回执
二○○五年四
十八日
参考资料:http://post.baidu.com/f?kz=154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