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验伤了,我因为等医生,验伤慢一拍,医生表示是软组织损伤,算轻微伤吗?对方抓我的抓痕最长的长达10cm,三处流血了,医生说没事,警察也表示不算什么,表示长度不要紧,血痕也只写了一处。但是,警察不停强调我打了对方巴掌,且有瘀痕。这是要算我无伤,对方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意思吗?
应该早点提问的,没有机会强调男女平等问题了,现在只能做好行政复议的准备,以防对方达到目的了。
并且,我怕警方不认定我是防卫,整个过程是,对方打落我手机,我在检查手机后,企图打落对方手机,对方随后对我进行攻击,然后我再反击。因为,我的手机没有坏,并且也没为了达到目的事后砸坏,不知道对方是否为了达到目的砸坏手机,甚至自己抽自己以加深伤痕。
所以,我内心很彷徨。当时应该任那个大妈打的。
是的,通常我们被女性欺负的时候,都是选择忍让。因为“打女人是可耻的”这种行为深入人心,所以维护起男性的权利比较困难。如果复议,坚持不赔是最好,就算你最后不得已同意赔偿,也要据于力争,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是怕对方使诈,我在被对方推打扯拽后回了她一个巴掌,随后就被拉开了。但是,由于是巴掌,对方可能会装病情严重,进而达到验伤结果有利于她。明明我是首先被打,只是因为脂肪层厚,对方有打人经验(专门对我胸腹部招呼的,对方可能知道这里验伤很难查出问题),没有误导医生,而造成不如对方严重,最后只有我受罚。一般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吗?如果碰到怎么办?
追答调解,调解不成都受处罚
已经报警,且双方都去验伤了,验伤完警方笔录完就让回家等进一步处理结果。所以,您说的这个处罚是双方,还是就我?
可是,验伤前,警方告诉我现在不看谁先动手,就看谁更严重,验伤后,不停强调对方脸部肿了,我的不算什么不用描述太认真…
我是要被坑死了吗?双方去的不是同一个医院,感觉对方经常被打(其他人,这人态度挺高人一等的),有经验了。而且对方是一中年妇女,我是一男胖子,是不是会被坑?警方会先入为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