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钱钟书先生的生活态度就知道了。
钱钟书性格很特别,一生都有痴气,混混沌沌,但在混沌中又能保持安静而丰盛的内心。小学时,他抓青蛙放到鞋里,拿着鞋上学;中学时,他穿皮鞋时不分左右脚,随意穿;成年后,他也有童心:给女儿脸上画花脸,不怕天寒夜冷帮猫打架,爱看电视剧《西游记》......
后来,由于政治原因,钱钟书竟落到在一女清洁工的监督下,打扫厕所的境地。让这样一个精通六国外语、深受西洋文明教育的饱学之士丧失学术自由,转而去打扫厕所,其中所蕴含的残酷可想而知。
和钱先生关在一起的荒芜先生就曾题诗曰:“可怜扫地尽斯文”,杨绛先生也曾在《干校六记》中感叹:“最经磨的还是人的血肉之躯!”一个人的灵魂,只有在独处中,才能洞见自身的澄澈与明亮,才能盛享到生命的蓬勃与丰盈。
有位著名外国记者在看过《围城》后,慕名想见他,他回话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还不错,又何必要去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对于自己的丧事,他在遗嘱中写道:“遗体只要两三个亲友送送,不举行任何仪式,恳辞花篮花圈,不留骨灰。”
“人谓我狂,不知我之实狷。”这是先生的自我评价。狷者,狷介之士也,意性情正直,不肯同流合污。这种自洁精神,在多少知识分子身上已荡然无存,唯先生坚守了它。
钱先生曾谈到作家的使命,他说,作家要能抵制任何诱惑,要有一支善于表达自己思想的笔,要有铁肩膀,能扛重担,概括起来说,就是三个词:头脑,笔,骨气。钱钟书自己,就是终生实践这三个词的榜样。
早上,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钟书早已在厨房忙活开了,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睡眼惺忪的杨绛被钱钟书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
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听到爱妻满意的回答,钱钟书欣慰地笑了。因为懂你的乡愁,懂你的思念,心有灵犀的默契和坚守,才有这样一份“吃过的最香的早饭”。钱钟书曾用一句话,概括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