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知县、县尉、县丞,这四个官职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县令(等于知县,不同时代称法)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是主管一县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的官员,品级一般略小于县丞,也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第三把手。

“县令”在其他工具书中的解释,官名。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

知县,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县丞是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仓库等的管理。后代虽有变革,如宋代曾一度废除,或以主簿兼任,但历代大多设置此一官员(一或二人),迄於清末。

扩展资料:

县在政区建制开始于春秋时期。那时,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边地设县,后来又推行到内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单位历时两千多年不变,直到今天。

在唐代以前,县的长官称县令(人口达万户以上)或县长(人口不足万户)。宋代以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领一县之长,称“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管理全县的行政,有的还兼管军事,官秩多是七品。知县的助手有县丞、主簿等。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理全县的粮税、户籍等。清《睢阳尚书袁氏(袁可立)家谱》:“十世赋正 字贞叟,号开美,归德府学诸生,明末考授鄢陵县知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县令百度百科——知县百度百科——县尉百度百科——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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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0

1、县令在其他工具书中的解释是 官名。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

2、知县,官名。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

3、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4、县丞是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

扩展资料:

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是主管一县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的官员,品级一般略小于县丞。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局长)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官职

第2个回答  2019-09-18
县长、知县、县尹,他们都是县的行政长官,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先秦时,县的建制刚刚形成,县长官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如齐国的县长官称“县大夫”、楚国的县长官称“县尹”。此外,又有“县宰”、“县公”等称谓。秦统一六国后,县长官统称为“县令”、“县长”。按秦汉定制,人口满万户以上县,长官称“县令”,不满万户的县,长官称“县长”。因此,县令大于县长。
县令和县长一直沿用到南北朝时期,至隋朝时,县长官通称为“县令”,不复称“县长”。
唐朝开始出现一个新名词——知县
当地方县令空缺时,朝廷直接派佐官管理某县,称为知县事,“知”就是主持的意思。
如:唐大中六年四月,“裴让权知县事”。但唐朝知县尚不是固定的官职,“因事而设,事已即罢”,县令还是主流。

宋朝时,县令与知县并存,“知某某县”成为常态和定制。
一般重要的县均由中央派人以朝内官的名义担任,称为“知县”,而通过其他渠道担任的则称“县令”。
因此,知县大于县令。
至明清,一县之长统称“知县”,县令消失。
另外,县尹也是“一县之长”的意思,春秋时楚国的县长官。楚国的县是边防重镇,拥有重兵,其长官称县尹,尊称为县公。

县丞和县尉。他们是县令、知县的副官。县丞始设于先秦,自后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是县令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县令,主要负责文书、仓库等的管理。县尉也是县令的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类似于县警察局局长。明清时,县尉一职被废止。此外,清代的县有时候还设有主薄、典史等职,是知县的属官,典史因为掌治安刑狱之事,职现与以前的县尉差不多,所以清人又习称典史为“县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20
“县令”在其他工具书中的解释 官名。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

知县,官名。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长(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

县丞是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仓库等的管理。后代虽有变革,如宋代曾一度废除,或以主簿兼任,但历代大多设置此一官员(一或二人),迄於清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9-20
县令(等于知县,不同时代称法)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是主管一县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的官员,品级一般略小于县丞,也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第三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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