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故意伤人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姑姑家房屋被人强行拆毁,他们还带人闯入家里(房屋没有发产证)把我姑父身上打得很多伤,请问我要是走司法解决,他们需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报警,让你姑父去验伤,如果够成轻伤,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够成轻伤,就告他非法侵入住宅(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一样要追究他刑事责任。以下是法律条款,、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89年11月30日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属于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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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7
只要你有相关方面的证据,比如受伤的诊断证明,人证,证明该伤为闯入者施为等。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公安机关告他们故意伤人,是个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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