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按劳动法给缴纳保险金,是否可以视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可以向公司追缴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合同无效是否可以索赔双倍工资?谢谢

1、合同是否有效,要经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后,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鉴定是否有效;
2、合同若约定了缴纳保险金,只是实际未缴纳,只能说公司未履行合同,不能说合同无效;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规定,合同无效是不能索赔双倍工资的
4、公司未缴纳保险金,可以到劳动部门或者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缴纳,就是要注意若超过一定时限,就无法再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的时限是两年,在违法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行为成连续或继续状态)起两年内;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若还想继续在公司做的话,可以与其他员工联合起来与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保险金 ;若不想做了,可以辞职,然后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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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9
不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可以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满半年不足一年也是一个月,不足满年半个月),还可以要求补缴保险金。只有未签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06-19
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补缴保险金即可;员工也不能要求公司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公司应受到社保部门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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