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候对汉人的管理是什么政策

如题所述

  1、元朝对汉人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
  2、分等级:居住在当时中国境内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来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元统治者把色目人列为第二等,是因为要提高回回上层分子的地位,使他们成为蒙古贵族统治的助手。把汉族分为汉人和南人,则是为了要分化汉族人民,削弱他们的反抗力。
  3、统治机构:元朝政府采取各种方法来固定这些民族的等级。
  (1)在统治机构中:长官和掌权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几乎很少人在中央作官。地方的官吏达鲁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担任,并规定色目人作同知,汉人作总管,同知、总管彼此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
  (2)在军队组织上: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的区别。出兵时各军参差调用,而以蒙古军为主力,军权都掌握在蒙古军帅的手中。
  (3)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流放北边充军。又规定汉人、南人不得聚众败猎和迎神赛会,不得执弓矢,甚至连养狗养鹊鸟都不许可。
  (4)在征敛方面:如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汉人、南人则全取。
  此外,在《元典章》中纪录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汉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 但是这种民族歧视的政策对于某些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大地主是不适用的。
  元朝的法令禁止汉人执弓矢,元世祖却对汉宫汪惟和说:“汝家不与它汉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执之”。有些很早就投靠蒙古统治者的汉族地主,如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在元朝的地位和待遇都与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的,许多蒙古族的下层人民也没有享受到所谓统治民族的特权。草原上的蒙古牧民,在繁重的军役和租赋剥削之下日趋贫困,甚至破产流亡。
  4、评价:这种严重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导致了元朝后期民族和阶级矛盾的日益激化,最终,引起汉人兵变而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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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1
元朝时期,蒙古族人为一等,有色人为二等,北宋人、金人、契丹人为三等,南宋人被最低的四等。蒙古国时期,蒙古族人对汉人采取压迫劫掠的政策。到了元初期,开始行汉法,提倡儒户,保护和优待汉族书生,一定程度上恢复科举制度,把儒家学说的程朱理学定位主要思想。但是,表面上其对汉人采取接纳的态度,实质上依旧是施行压迫与歧视,多方面的限制汉族人的自由,例如蒙古人杀汉人只需赔钱,但是汉人杀蒙古人必死刑,再如汉人不可参与任何集体活动,包括祭祀、结社,也不准带有铁器,菜刀也得几家共用。即使是这样微弱的汉法没有施行多久就取缔了。到了元中期,灭了南宋后,把屠杀后幸存下来的南方汉人大量赏赐给各蒙古族人,作为其农奴,世代不得翻身。因此元末的汉族起义,以南方汉人为主要力量,最终也是历史上首次从南方顺利打往北方。基本上元对汉族的管理政策是,严格限制并控制汉族人的思想及行为,对大部分汉族人尤其是南方汉人施行奴隶制。
第2个回答  2019-09-21
元人拥有汉人新婚的初夜权。元朝蒙古人的民族压迫政策真的很扯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元代政府将人分四等:一等为蒙古人,又称“国人”。二等色目人,又称“诸国人”;三等汉人,即原受辽金统治的汉人;四等南人,即南宋统治的汉人。
元政府对汉人的管制异常严密。立甲里制度,以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汉人唯命是从。此外还多立防禁,限制汉人的行动,例如禁止田猎以及习武、拿兵器、聚众、野行等。又屡次搜刮民间马匹,灭宋之初曾将江南民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11
元代政府将人分四等:一等为蒙古人,又称“国人”。二等色目人,又称“诸国人”;三等汉人,即原受辽金统治的汉人;四等南人,即南宋统治的汉人。
元政府对汉人的管制异常严密。立甲里制度,以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汉人唯命是从。此外还多立防禁,限制汉人的行动,例如禁止田猎以及习武、拿兵器、聚众、野行等。又屡次搜刮民间马匹,灭宋之初曾将江南民户分赠给诸王、贵戚、功臣等当奴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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