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特殊工种名录明细

如题所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新特殊工种名录如下:
1. 电工作业
-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
- 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
- 矿山井下电钳工
2. 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工
- 切割作业工
3. 起重机械作业
- 起重机司机
- 司索工
- 信号指挥工
- 安装与维修工
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 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 登高架设作业
- 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 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 承压锅炉操作工
- 锅炉水质化验工
7. 压力容器作业
- 压力容器罐装工
- 检验工
- 运输押运工
- 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 制冷作业
- 制冷设备安装工
- 操作工
- 维修工
9. 爆破作业
- 地面工程爆破工
- 井下爆破工
10. 矿山通风作业
- 主扇机操作工
- 瓦斯抽放工
- 通风安全监测工
- 测风测尘工
11. 危险物品作业
- 危险化学品操作工
- 民用爆炸品操作工
- 放射性物品操作工
- 运输押运工
- 储存保管员
特殊工种还包括国家局批准的其他作业。特殊工种的认定与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等相关,涉及特殊劳动者的安全保护和社会保险负担平衡的问题。在社会保险社会化的背景下,需要《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制度配套。例如,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法律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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