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重庆南坪南城大道读哪所中学

如题所述

  一、户口在重庆市南坪南城大道对口的中学是珊瑚中学。具体地理位置如图所示:

  二、重庆市珊瑚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花园1村—3村、花园6村—8村、南坪西路属花园派出所(骑龙山庄、骑龙经典除外)、金子村(30—38号及属川益仪表厂、富贵天骄、团圆堡、大石路51—57号)、花园派出所正对面[(金山佳苑、中福大厦除外)万寿村、惠工路190—258的双号]、南城大道196—240的双号及(241—248、250号)、双峰山、新田湾、花园路8号、南国佳园、福天大厦、台湾花园、华竹(1、2期)、钻石年代、贝迪龙庭。

  (二)招生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南岸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必须符合其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务工),且在南岸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房(含租住)的条件。区教委根据实际,确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定点接收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就学儿童、少年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的购房证件或在本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和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工作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提供由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从2014年起,非南岸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提供一年及以上合法居住证件和从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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