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不属于“工业知识产权”。
工业知识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扩展资料: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谷类的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