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三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但注册营业执照时只写股东AB两人的名字,

另两个人半道退出了,现在出了点问题AB也干不下去了,想宣布破产,那公司的债务应该怎么处理?是四个人平摊还是只能AB承担; 如果公司由A接着开下去,B退出,A和B应该怎么清算,还用承担债务么?

  如果你们的营业执照写的是A和B两个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该合伙公司属于你们两个人。
  如果现在大家都不想干了,债务应进行清算。四人平摊。
  从法律角度,债务应由A和B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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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9
按法律上说,公司只和AB有关系,别人没事,但实际4人应平摊,其他股东退出后债权债务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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