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现在上海浦东拆迁的大致政策。。。

我家有6口人:我(05年我妈妈家拆过迁),
老公(我和老公还没有孩子)。
公公,
婆婆,
奶奶,
老公的姐姐(31岁)
我们共有三个户口。
住宅面积约256个平方。
评估下来认定面积是360个平方。但是拆迁办告诉我们可购买的平方只有两百多的。还有什么跑道平方。搞不懂了。。。。。。
另外我们孩子还没生,小孩算几个人头?
希望了解政策的朋友可以帮个忙,出出主意。那么多人哪够两百多个平方啊?
希望能说的详细点。有根据。好让我们能和拆迁办的人,现在被他们弄的糊里糊涂。
问题是,我们现在算下来每个人到手就三十几个平方。现在他们给我们的是四套房。分别是:121平方一套,71平方一套,58平方两套。房子是有两部电梯的。真不晓得58平方怎么住?另外,你知道跑道平方是怎么得的。拆迁的人说是一个宅基证一户,姐姐吃阳光政策一户。不是按户口本的是吗?另外,你知道,除了购房款外,还可以拿多少类似于装修费的钱?

  动迁政策是关于房屋拆迁各项内容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对于动迁政策的规定不尽相同。
  上海市动拆迁基本法规政策:流程+相关问题
  1. 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决定进行动拆迁:目前,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
  2 “二轮征询”: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居民签约户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履行,并启动改造工作。
  3. “数砖头+托底保障”:“数砖头+套型保底”,是上海旧区改造一种新机制,如果“数砖头”也不能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就要进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说起码要给居民确定一个居住面积底线。这在以前的动迁政策里是没有的。所谓“套型保底”,指针对旧改地块的房屋普遍不独立成套的现状,按照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具体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确定)。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现状和生活水平。
  4. 结果公开:结果公开应当包括:(1)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2)操作过程公开,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权属、人口调查,建筑面积、居住困难的认定,拆迁评估、签约、裁决等各环节。(3)签约内容公开,包括货币补偿总额、安置房源(套数、地址、面积、价格)及其他补偿费用。
  5. 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金额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容,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
  (1)、公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私房: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6. 居住困难户的货币补贴计算公式: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应安置对象×22平方米/人-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拆算面积)
  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平均单价为基准,由各试点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被拆迁户的应安置对象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参照本市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的申请条件和审核办法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拆算面积=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
  居住困难户增加的货币补贴可与被拆除居住房屋取得的价值补偿款合并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异地配套商品房。
  享受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后,该户视作已享受住房保障。拆迁人应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7. 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私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协议,被拆迁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确定,若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则以国有土地使用者所载明的使用人确定。产权人已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由继承人签约。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协议,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承租人已故的,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房地资〖2001〗673号)规定,由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同住人签约;同住人有多人的,应协商确定签约代表;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指定确认。
  8. 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其他补偿款是指拆迁公有居住和非居住房屋时,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上海有关拆迁单位的实际操作,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
  上述费用中,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同住人等。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当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应归设备所有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营人。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上海的动迁政策,在遇到拆迁时可以及时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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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6
根据每个人45平方来计算,你们360平方是正确的,小孩算两个人头,你已经享受过当地的拆迁,不得再享受。 你老公的姐姐因达到婚龄,也算两个人头。 因私房拆迁,政府不是拆1还1,政府不可能让你们买360平方的,似乎无此先例, 住宅面积只用于核算住宅房的价值,政府有一个公式客户把房子的价值换算成你们能买多少平方安置房。一般像你们的情况,你们可以拿4套房子,一般5口之家 大,中,小三套, 老公的姐姐可以单独拿1 中套,但是据我所知还需要贴点钱,身边有朋友是这种情况的。追问

问题是,我们现在算下来每个人到手就三十几个平方。现在他们给我们的是四套房。分别是:121平方一套,71平方一套,58平方两套。房子是有两部电梯的。真不晓得58平方怎么住?另外,你知道跑道平方是怎么得的。拆迁的人说是一个宅基证一户,姐姐吃阳光政策一户。不是按户口本的是吗?另外,你知道,除了购房款外,还可以拿多少类似于装修费的钱?

追答

跑道平方 我也不理解,是不是外面的阳台的面积。 姐姐吃阳光政策的话,算两个人的平方,可是因政策不是拆1:1,所以她可能只能拿到58个平方的房子。 现在私房拆迁都不按户口本来的,是按照宅基证来算的。 你们拆迁所得的款项应该有三项组成 1 房子的本身价格, 2 人口面积的置换价格,就是你上面说的360个平方*置换价格,3 装修费和户外设施, 装修费和户外设施就是你们现在住房的装修评估,装修的好装修费就多,不装修就自然少。 但是可以用来置换安置房的只有前面2项。具体要询问拆迁组的人,他们会跟你们解释清楚的。 政策都是统一的,就看你们怎么和拆迁组的人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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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15
如果是老的基地可以选择数人头或者数面积
如果是新的基地 基本是按照面积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5-18
比较专业哦,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但是我以一个过来人告诫你,千万不要先开价,要有耐心,要开就开个他们无法接受的,等他们来找你,它们比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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