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能否用劳务派遣制度?

根据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劳动部的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那么新劳动法实施后,事业单位在接收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承担长期的工作时)是否还能用劳务派遣(人才租恁)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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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都用此招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对此,届时国家也会有相应对策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劳动部的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这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以后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的。承担长期的工作时肯定是不能用劳务派遣(人才租恁)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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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01
对,是这样的
第2个回答  2008-01-02
不能,早点死了这条心。
现在最缺的就是人才,怎么企业就是这么不懂事呢。
第3个回答  2008-01-03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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