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有那些权限?

如题所述

  工作权限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长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对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或罚款超过200元而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派出所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对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3、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和其携带物品的检查)。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带至派出所,经派出所长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4、依法实施刑事案件调查权、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
  5、依法执行社会监督改造、监督考察权。
  6、依照法律法规,有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
  7、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优先乘坐权、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
  8、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限制通行权、限制停留权和交通管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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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8
派出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安工作;
2、按管辖权限查处各类行政和刑事案件;
3、依法指导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本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
5、处置各种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6、负责本区的治安巡察和防范控制工作;
7、负责本区的公安法制宣传、行政诉讼、案件审核、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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