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

如题所述

秦朝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和建国后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任用人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人才观念的先天缺陷、文化政策的后天失误、制度建设的自我僵化造成了士人对秦王朝的强大离心力,最终酿成毁灭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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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8
传统的观点认为秦朝亡于苛刻的法治和无休止的暴力。综合各种的说法,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1,秦国的法治推行了100多年之后,其本身已经逐步地走向了僵化。第一,史记陈胜世家中记载陈胜吴广因为延误了戍期,法令失期当斩,陈胜吴广遂反。但是大雨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力的免责或减责事由,但是陈胜吴广却并不认为有这样的可能性。我国学者宁汉林就曾指出:秦朝刑律之失,在于不区分情节,只要发生刑律中所规定的后果,一律论处。 2,秦国在伐灭六国之后,国家面临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可以在一隅行之有效的制度,却不能在全国全面开花。可以从陈胜吴广的戍边来看。春秋战国时代国家疆域小,百姓戍边来回旅途短,戍边时间也不长。但是到了秦朝以后国家太大了,这个制度就会出现问题。到汉朝就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允许百姓以钱代戍(费300文钱请人代为戍边者称为“过更”,自己戍边称为“践更”) 3,秦朝官吏的执法过于粗暴。秦国是个耕战国家,奖励军功。统一之后原本应该早日结束的军事管制制度被无限期延长了。秦朝的地方官吏多为军人(如灭韩的将领叫内史腾,之后即为秦守韩地),他们缺乏应有的执法素质,手段往往粗暴。比如押送陈胜吴广的那两个尉,“吴广忿圭尉”“尉果笞广”。也因为这样,在陈胜起义之后,“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甚至有的秦朝官吏已经表明态度要依从起义转而伐秦(如吴守令),百姓仍然不原谅他们。 4,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陈胜吴广在起义之后也不过是一群亡命徒,但是就是这样的亡命徒在起事之后,以数百人之众,就能“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由此可见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 5,从陈胜吴广以扶苏和项燕为号召来看(而根本不顾后者的国家正是被前者的父亲所伐灭),显然百姓只是恨那些官吏和苛政,对秦室并无特殊的恶感,政治宣传失败。 6,秦朝的徭役过于严重,并伴有族群间的歧视。
第2个回答  2012-05-18
战国时期,周作为一个整体国家的意识已经荡然无存,从秦灭周而没有引起什么震动可以证明这一点。然而关东六国各自的国家意识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初依然十分根深蒂固,这就要求秦始皇在统一中国之后迅速建立一种牢固的属于统一的秦皇朝的国家意识来保证属于新生国家的凝聚力的强大。可是,秦始皇却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其一,秦始皇没有充分利用鬼神和宗教这些超自然的理念来使人民思想一致,反而对神权统治嗤之以鼻,将几乎所有的功绩和权威归于自己和秦国的历代统治者。他在诏令中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5]还说:“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6]有的学者认为秦始皇的封禅正是他利用神灵的权威进行统治的举动。其实不然。只要看看《史记 秦始皇本纪》中通篇都在给皇帝歌功颂德而丝毫没有赞美神灵的泰山封禅刻辞我们就可以发现秦始皇的封禅想要宣扬的恰是皇帝的权威,而不是神灵的权威。类似泰山刻辞的琅邪、之罘、碣石和会稽刻辞都可以在《史记 秦始皇本纪》中找到,而内容无一不是对皇帝无上权威而非神灵权威的宣扬。秦始皇虽然自我宣扬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自以为仅凭自己的威信就足以形成人民对政权的广泛崇拜,但是在神秘主义思想依然盛行而唯物主义思想尚处一隅之时,广大人民显然无法认同一个人有着超越神灵的权威。陈胜在大泽乡起义时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即陈胜已经开始有了成就帝王之业主要在人为而不在天命的思想,而类似言论在陈胜之前是没有人说过的。由此可见人民的反抗意识逐渐增强,最高统治者再也不是获得天命不可取代的神圣形象,这不得不说是秦始皇忽视天命神权统治过度宣扬人为力量的“功劳”。所以,秦始皇企图大力淡化鬼神宗教意识而进行个人崇拜式的统治显然对民族凝聚力的形成没有好处。

其二,以急于求治粗暴的方式进行文化统一。战国时期秦国的文化至少在当时人看来是相对落后的。《荀子·强国篇》指出秦国无“儒”,而林剑鸣先生认为:“即从思想理论方面考察,秦国确实无法与东方各国相提并论。在秦国的历史上,自春秋战国到统一以后,没有一个堪称为思想家的秦人,也没有一部秦人的理论著作出现。”[7]且在当时人眼中,秦人好功利、轻仁义,而六国轻功利,重仁义礼教。8]秦皇朝用一种当时人们认为相对落后的文化作为统一的文化推行,势必引起六国遗民的反对和离心,这显然是对增强民族凝聚力没有好处的。再者,通过《云梦秦简 语书》我们可以发现秦朝重视移风易俗,但是却不是通过教化的手段推行,而是以法令的形式强制执行。对付秦与六国之间的文化冲突,秦朝的态度是命令官员强行推行秦律。[9]显然,这种通过强制力量进行文化统一的方法不是一种容易避免矛盾的方法。“文化习俗的改变只能靠异质文化的优越性、先进性的长期诱导和潜移默化,并非仅以法律强制就能实现。由于秦律与关东各国文化间存在较大距离,强制推行秦法,只会引发原六国民众对秦政的不适、反感与抵制,从而触发对故国的眷念。”[10]由此可见,文化的统一需要一个长期的自然过程,并非强制性的手段可以迅速完成的。而且,事实也恰恰证明了秦朝对文化的统一效果并不理想。《语书》上说“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佚)之民不止”;李斯说道:“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11]显然,当时在六国故地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平民百姓,拒绝接受秦文化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正如吕思勉所言:“自分立而进于统一,各地方之风气,必自异而渐即于同,此同化之实也。”[12]文化的统一需要长期的自然融合,绝不能完全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完成。而秦朝通过强迫手段进行文化统一,显然是一种不利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急于求治行为。

其三、对六国遗民打击歧视。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发掘的秦劳役人员墓地中发现有19人的瓦文墓志,其中有18人明确记载其籍贯为六国故地。“参加修建秦始皇陵的人员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于原来的六国地区的刑徒;二是来源于秦中央官府手工业作坊的工人;三是从各县邑征调了一批手工业作坊的工人,而其中以来源于原秦国本土的技艺工人较多。第一种人数量最多,他们从事的多是繁重的土建工程;后二者基本上是技术工。”[13]这就说明了在修建秦始皇陵的人员征发问题上政府是明显对原本关中秦人有所偏颇。而且,我们有理由推断这绝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由当时统治者存在着或多或少对关东六国遗民的歧视思想所造成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其他方面发生过类似对六国移民歧视的现象。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再加上“收泰半之赋”的繁重赋税负担和严柯烦琐的司法管束,对六国遗民形成新的大一统的国家意识非常不利。在不采取适当手段融合同化这些人的同时对他们施加巨大的压力,只会使他们觉得自己形同亡国奴,使他们复兴故国的愿望越发强烈(尽管这些人在统一后的生活未必就比统一前差,但是可以说他们一直盼望的有利于恢复生产休养生息的日子并没有到来,使得他们心生怨恨),最终爆发农民起义。同样因为强烈不满而感到复国心切的还有以前六国的贵族。秦统一中国以后他们遭到大规模的迁徙,许多人被迫远离故土甚至家破人亡。再者,六国原来的贵族由于统一而彻底丧失了他们原本享有的世勋世禄的崇高地位和优厚待遇。所以,在这样的打击下,六国贵族对秦皇朝的认同感必定不强,而他们对故国的怀念甚至比农民还要强烈。如此看来,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对原六国无论是农民还是贵族所实行的打击和歧视,使得原本就处于襁褓之中脆弱无比的属于“大秦”的民族凝聚力被彻底扼杀。

陈胜在大泽乡起义的时候说过:“天下苦秦久矣。”[14]陈胜认为天下百姓怨恨的对象不是秦朝一个具体的统治者而是秦,这整个国家统治集团,这说明了当时人们对统一的秦皇朝已经彻底失去了认同感,秦这个国家机器整体地被看作敌对对象,属于统一秦皇朝的国家意识已经荡然无存。而从“久矣”二字我们更可以看出这种心理早就在人民心目中形成,而不是在陈胜起义的时候才形成的。由此可见,秦皇朝对国家意识的建设是彻底失败的,甚至可以怀疑这种属于“大秦”的整体国家意识到底有没有在关东六国存在过一定的影响。陈胜起义后秦皇朝的迅速土崩瓦解更是对秦始皇忽视国家意识建设就急于求治地希望大干一场的绝佳讽刺。
第3个回答  2012-05-18
1 民族主义严重。 当时没有汉族,华夏这种意识楚人就是楚人,齐人就是齐人。
2 秦国律法严厉。 6国人懒散惯了,不服秦人管教
3 战争仇恨。 秦灭6国杀戮严重
4 政府空缺。 秦灭六国后,各地只有秦朝驻军,没有当地政府,当地还是在本地氏族管理之下,而氏族对秦人仇恨严重
5 始皇暴政。 秦修陵墓,长城,宫殿,大量粗暴使用民力。
6 君臣离心。 秦始皇并不相信他的将军,军队。老秦人对秦始皇很多政策也很不满。
第4个回答  2012-05-18
修阿房宫与骊山皇陵,滥用人力,其实从他老爸秦始皇已经是这样了,所以灭亡的绝非只是秦二世一个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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