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养老院,多个子女的责任义务法律

老人住养老院,按规定需要子女签字担保,
可是老人三个女儿, 老人一定要让大女儿签,

请问 三个女儿的签字, 对于老人住养老院的一切问题, 有什么区别???

老人随着年龄增加,费用就会增加,也容易造成其他损失,

那么出现的一切费用, 应该是签字方承担,还是 子女均摊? 是否有法律支持?

老人也明确表示将来遗产由最小女儿一人获得

那么老人非要让大女儿签字 合理么?

  老人住敬老院,无论那个子女,均可以签字办理相关的手续。不需要非大女儿。
  对于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子女平均承担,而不是签字的一个人承担。
  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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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27
子女签字都可以,最好尊重老人意愿,费用由各子女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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