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以前年度企业年金欠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滞纳和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年金欠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滞纳和罚款?
有其他同行业的公司补交了个税,但是税务局说不需要缴纳滞纳和罚款,有什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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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4
需要,按照所欠税款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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