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一样的两笔分录,比如一个是付款,一个是收款,可以做在一张凭证上吗?

如题

1、记账凭证按照反映经济业务的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性质完全不用的两笔经济业务,即收款和付款,依据规定是不能作在同一张凭证。
2、即便是使用通用记账凭证(部分收、付、转凭证),对上述业务也是不能作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特此回答!追问

那再请问一下, 如果是一笔经济业务涉及多个分录,多借多贷这种,是不可以做在一张记账凭证上面吗?

追答

按照规定企业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也能反映科目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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