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是交通厅,高管局下发,管理处通知除名考试,这种情况 合理吗?
那请问,你所说的只是国家统一筹备会议解决,管理处先拿我们开刀子,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无解
你现在无需去钻这个牛角尖、整个编制都要撤销了,再去强调细节已无必要了、不存在开刀的事,只是五十步笑百步吧,你现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维权。
为什么?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