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绝句的平仄粘对及起式/老师进

为什么首联第五字没有粘对?是特别要求这样子吗?
假如第五字用了拗,那后句是否还要跟?
前句(仄)仄平平“平”仄平,后句(平)平(仄)仄“平”平平。?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不全面的,因为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中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五言)来看,第四字并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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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0
前句这样(仄)仄平平“平”仄平,第五句换平,可说不算“拗”,虽然书上说的是拗句……
因为这个句式,本身并没有违反平仄格律的大原则,就是平仄相间原则,所以可以独自使用,独自使用,也就是说后句可以不必承接前句做出改变,所以后句(平)平(仄)仄“平”平平,第五字无须做改,再说改为平声,则就成了“三平调”这是格律诗中的大忌,是不允许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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