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与一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但并没有在该单位上班,而是在另一单位上班, 我这算是劳务派遣?还是算雇佣关系?一干就是十多年,我这算派遣还是算雇佣关系,我有没有权要求该单位给我交纳养老保险?》 求解答谢谢。

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属于劳务派遣,“劳务合同”实质是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派遣单位给你缴纳保险。追问

可是现在干活的单位才是我真正的单位,那个原来签合同的单位是其下属单位,我从96年一直连续工作到现在,我是否可以取证,证明我与现在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之前签的合同连公章也没有,一份也没给我,有时签有时好几年也不签一回。麻烦了,解答一下。

追答

劳动派遣的意思是这样,你与一个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将你派遣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前者是派遣单位,后者是用工单位,也就是你真正干活的单位,你与用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至于你的情况,之前的合同没有公章,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然后取证你已经于现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你的工资由谁发?如果是劳务派遣关系,由派遣单位发工资,如果是用工单位发工资(非代派遣单位发,而是真正按照用工单位工资制度发),你可以主张与现在单位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

追问

谢谢您,如果原单位狡辩是雇佣关系我该怎么办? 辛苦了,一会把你评为最佳答案。

追答

你说原合同没有单位的公章,是无效合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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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2

只要存在一方付出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这个事实,那这双方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三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这三者的区别是:第一,这三者的定义不同;第二,这三者的发展历史不同;第三,这三者的特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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