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工作,合同与第三方签订,后期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原单位工作,合同与第三方签订,后期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面试成功某单位(简称A单位),A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工资通过第三方发放,期间并未接触过第三方公司任何职员,合同期限三年满时口头承诺续约,但并没有实际续签合同,继续工作3个月后,A单位突然通知不在继续录用,并口头承诺支付我们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按原来合同规定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离职至今已5个月,A单位没有履行承诺将亏欠的工资及赔偿金补发给我们,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其他法律途径索要这笔费用?我们与原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保护的雇佣关系?如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何举证?谢谢。

可以,不过首先,你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单位签订,只约束你和第三方单位,与A单位无关。

其次看你的案例,你和第三方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3年,期满后,口头续约,但是他们并没有和你们立定劳动合同,那么就构成了用工超过1个月仍然不与劳动者立定合同,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他们在用工之日(也就是你们口头续约哪天)起满1个月不满1年内不与你们订书面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82条,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从这可以看出,他们也是知道的,必须付6个月工资。
但是问题是,你们和A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劳务派遣性质的什么的,所以你们应该请求第三方单位付才对,你们和第三方单位签订合同,并且帮他们工作,和他们是有劳动关系的。仲裁的话依据你们合同上的条款来。你们找第三方付,第三方肯定要找A追偿的(既然A让你去又没签合同,那么A一定和第三方单位有某种约定在,放心。)

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我建议你最好咨询本地律师事务所,让他们帮助你们解决这个劳动争议。追问

回答的很详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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