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工作,合同与第三方签订,后期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面试成功某单位(简称A单位),A单位委托第三方公司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工资通过第三方发放,期间并未接触过第三方公司任何职员,合同期限三年满时口头承诺续约,但并没有实际续签合同,继续工作3个月后,A单位突然通知不在继续录用,并口头承诺支付我们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按原来合同规定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离职至今已5个月,A单位没有履行承诺将亏欠的工资及赔偿金补发给我们,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其他法律途径索要这笔费用?我们与原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保护的雇佣关系?如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何举证?谢谢。
回答的很详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