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增值税专票的车船税开在备注栏,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如题所述

车辆保险增值税专票的车船税开在备注栏,一般是不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
规范的报销凭证:
1、发票
单位名称要正确,数量金额大小写正确,没有涂改,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使用报销单据粘贴单
报销单据粘贴单使用是为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设制的 。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19
这个发票可以作为报销车船税的记账凭证附件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2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