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对方(车主)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了,对方车全险负主要责任,我摩托车负次要责任,我伤残十级。

我在住院期间对方花38000元,我花4700元。我找律师请求法院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共71000元。法院判下来之后是64000元。 现在对方车主有部分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不报销,又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了。我还需赔给对方吗?
(38000是对方给我垫付的)

不需要了,既然法院都判了,说明你已经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保险公司不报销部分应由车主自己承担!追问

我的赔偿刚判下来,但是现在车主又把我连同保险公司又告了,我接下来怎么做不闻不问?

追答

陪他应诉三!没什么大不了的!到时候有交通费,误工费等还要喊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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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7
要看对方的上诉状是怎么写的,请求的是什么,有一种诉求你可能要赔偿给对方,比如:对方的车损超过2000元,你就有可能要负担一点了。因为通常摩托车是不会买第三者险的。其它的你不会赔偿了。具体情况要看上第一次的诉讼情况了。追问

o 谢谢 !! 可他修车没超过2000,就左大灯碎了。修理了780元。他起诉的是医疗费。

追答

你要搞清楚是对判决不服上诉还是另案起诉。

追问

嗯嗯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2-05-28
依照判决执行。
第3个回答  2012-06-03
不需要 那是他和保险公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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