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问题

2012年收入1000万,2012年业务招待费为4万,那么按照税法规定4*0.6=2.4万小于1000*0.005=5万,那么剩下的百分之40,也就是1.6万怎么办?拉倒了?可以以后年间扣除吗?求解答 谢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扩展资料: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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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7
所得税汇算关于招待费的处理一直是存在争议的,税法是只允许列支60%,当初的原因是无法区分招待费究竟是企业用还是企业领导个人用,所以直接一刀切,视同企业领导自己用了40%,只允许企业列支60%,这个其实是不讲理,但是税法就这么规定,所以企业只能接受。

剩余的40%就是不可以税前列支的,没有以后年度扣除的说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7
不可以以后年间扣除,当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所有吃饭的发票对税务局而言一律视同业务招待费,所以注意了。
第3个回答  2019-06-29
这个筹建期间是没有收入的,就按业务招待费的60%计入开办费,另外的40%到所得税是直接调增就可以了。开办费的那部分不限制按收入的0.5%扣除。我这阵正听汇算清缴的培训呢,你也可以去看看,反正免费的,百度搜一下会计家园,他们周四的讲堂有
第4个回答  2020-07-11
按实际列支数的60%、销售收入的0.5%计算,哪个数小按那个数扣除。剩余部分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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